Friday, November 11, 2011

懂得路權,也要懂得保護自己

今天回家一上福和橋,坐著的207公車就停在那邊不動,心裡還滴咕著已經特別避開交通尖峰時間,怎麼還會塞車塞成這樣。

隨著車陣緩緩的移動,終於看到塞車的原因:一台救護車停在橋中間。快速了看了四周,沒有看到傷患,地上也沒有血跡,應該不是太嚴重,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隨著公車的緩慢前進,我也看到了出事的車輛:一台腳踏車跟一台機車。

早在我還騎機車上下班的時候,就常常覺得這些腳踏車騎士在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 - 在狹小的車道上面和機車一起行駛。由於腳踏車車速緩慢,我以前就常常被迫切換車道來閃躲腳踏車。更有幾次前方機車阻礙視線又太慢變換車道,讓我到最後一刻才看清前方有腳踏車而必須緊急煞車。那時候我就覺得總有一天會出事。果不期然,今天就遇見了這樣的車禍。

我有注意過福和橋上交通標誌上說明了分隔車道是給機車跟腳踏車共用的。以路權來說腳踏車絕對有使用的權力,但是這麼狹小的車道對腳踏車騎士絕對非是安全的交通路徑。相對來說,福和橋的人行道不但寬暢行人也少,反而更適合腳踏車騎士。

擁有正確的路權,卻把自己的安全放在別人的手上,也許不是最好的選擇。

這讓我也想到之前的車禍,也是自己騎(機)車卻被汽車撞,不也是同樣的情況?我的行為良好,卻有飛來橫禍(開車不安全的駕駛),還受了不輕的傷,真是賠本的生意。

我想我還是坐公車上下班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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